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9月29日(星期三)
9月29日(星期三)
黃儉昌牧師
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5耶和華在雲中降臨,和摩西一同站在那裡,宣告耶和華的名。6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7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十四5-7)
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是因為祂雖然是一位慈愛的神,祂同時也是那位絕對公義的神,並且極度恨惡罪惡。神斷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當你面對不公義的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豈不是同樣求神秉行公義嗎?假如神並不是那位絕對公義的神,祂哪裏會秉公行義呢!
若不是因為神是那位絕對公義,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的神,祂就不需要三位一體的第二位,父神的愛子耶穌基督,親自成為肉身來到世界上,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承擔我們罪的刑罰來救贖我們了。
整個宇宙原來只有一位有資格代替你和我的罪。假如世界上真的有一位沒有犯罪的人(雖然世上連一個也沒有),他至多只能夠救自己。當然,這個宇宙還有一些沒有犯罪的天使,他們是否可以拯救我們人類呢?也是不能!因為縱然他們是沒有犯罪的天使,他們仍然是有限被造的靈體。人犯罪的後果不單只是肉身的死亡,而是永死!永死就是永遠的滅亡,也就是無限的刑罰!一位有限、無罪、被造的天使,也不能擔當我們人類無限的刑罰,就是永死。所以這個宇宙只有那位無限的,才可以擔當人無限的罪的刑罰。
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時,祂呼叫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三位一體的第二位被離棄了!甚麽是永死?永死就是永永遠遠與神隔絕的一種難以形容、極其可怕的狀態。你絕對不能想像,主耶穌與父神從亙古直到祂說這話的一刻,從來沒有分離過;而這一刻祂被神離棄了!那就是永死的經歷!
原來只有透過「道」成為有血有肉的人來到這個世界,並且釘身在十字架上,才能解決我們人類永死的刑罰。為甚麽神要這樣做?都是因為這一位神就是那位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的神。就是祂也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祂知道十字架是唯一的方法拯救你和我。
「4 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5 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十三4-6)
是的!我們今天蒙恩得救全是因為「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叫祂擔當我們永死的刑罰。
禱告:
感謝父神!就是因為祢是那位全然公義的神才需要用這麼極端的方法,透過十字架來救贖我們。全因為祢的憐憫、恩典、祢的慈愛和誠實!我們要衷心感謝讚美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