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權 3月27(星期六)
舒瑞允長老(聖言董事兼特約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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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四章13-17節
13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14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 15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17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
拿俄米的孩子:這段經文可以說是路得記的高潮點。俄備得是路得生的孩子,但由拿俄米做他的養母(16節)[1]。因此,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17節)。這是回應一章5節「拿俄米……沒有兒子」,因為一章5節的「兒子」與這裏的「孩子」在原文同字。作者以拿俄米沒有孩子為故事的開始,又以拿俄米得孩子為故事圓滿的結束,前後呼應。
神的照管:耶和華是一位與他的百姓有密切關係的神;祂積極地參與在他們的生活裏。這個觀念,神學上稱為神的照管(providence)。路得與瑪倫結婚十年,都沒有生育,但與波阿斯一結婚卻馬上就得子,這明顯是神的作為。所以作者說:「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13節)。這是作者在全書中唯一的一處直接表達這個神學觀念。作者也喜歡藉故事中人物的話來表達這個觀念。14節,婦女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在前幾章裏,從拿俄米的話(一13、20、21,二20)和波阿斯的話(二12,三13)也可以看到。另外,作者也喜歡用「正是」(一22)、「正從」(二4)和「恰巧」(二3 ,四1)等副詞來暗示環境中的巧事,沒有一樣是偶然的,都在全權的神的照管之下。
今日的應用:人往往以為自己可以做一切決定,其實是神的手在引導。所以箴言說:「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十六9)。保羅也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因此,雅各教導我們無論生活或做事,應當有一個仰望神的態度:「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雅四15)
禱告:主啊!我感謝祢,祢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大主宰,卻是如此愛這渺小的我。正如大衛所說「人算甚麼?祢竟顧念他!」,無論我是否意識到,每時每刻祢都在引領我。求祢教我數算自己的日子,知道祢的恩典有何等豐盛,明白祢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阿們!
[1] 拿俄米領養俄備得,可能是為了信仰的傳承,因為路得是外邦人,對律法的熟悉不及拿俄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