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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神學教育的回顧與前瞻

bible-cross  今日教會正鬧著工人荒,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奇怪的是,神學院每年造就出來的畢業生並不少,為甚麼仍不敷填補工場空缺呢?其中一個原因相信是:所訓練出來的工人不能滿足時下教會的需求。
  多年前,美國東岸福音派神學院教授費爾博士(John Frame)寫了一篇以「建立一所新神學院的獻議」為題的文章,先後投稿給六份不同的神學期刊或雜誌,都不被接受。最後,終於獲接納刊登於Journal of Pastoral Practice 這份期刊中。為甚麼初時不被接受呢?因為他的獻議實在語驚四座,對神學教育提出七級地震般的挑戰。
  他說,早期在美國福音派教會中,牧職訓練是由教會牧師負責的。青年人蒙神呼召要成為牧者,必須接受一位駐堂牧師的帶領,參與教區的事奉,甚至住在牧師家中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後來不知怎的,這種培訓制度逐漸式微。或許因為缺乏有資歷、且願意培訓神學生的牧者,又或許對神職人員之教育水準的要求不斷提高。不管原因是甚麼,神學教育開始進入制度化與學術化。
  費爾博士接著引述一位牧者的著述而提出三項建議:首先,神學院不單要密切注意神學生的學術訓練,更要監管他們靈性追求的狀況。其次,神學院的師資中,要包括有豐富牧會經驗的牧者。最後,神學生畢業後必須接受一位資深牧者的帶領,才能被按牧。這是多年前的分析,但至今仍適用。
  看今日華人神學教育的走勢,我心中有一份強烈的擔憂,因為神學教育的重點與實際工場的需要似乎有一段距離。神學院本來要訓練「廚師」,但訓練出來的多是「營養師」;本來要訓練能治病的「醫師」,卻出了不少「病理學家」;本來要培育牧養教會的「牧者」,卻產生了不少「學者」。我不是說華人教會不需要學者,但神學教育基本目的乃為了訓練牧者與宣教士,而高層次的學術研究該在神學院或大學的更高學位課程中去進行。
  神學教育的目的,應是訓練具備三種特質的工人,他們要有:牧者的心腸與心志,學者的頭腦與學養,以及工匠的技巧與操練。然而,按我多年的觀察,這「三腳椅子」有長短腳問題出現,第二隻腳似乎要比其他兩隻腳長。要解決這問題,得從三方面作省思。
一. 靈性的栽培
  神學院在訓練同學成為「神學之生」的同時,更要注重栽培他們成為「神之學生」。前者注重知識,後者操練敬虔。教導知識固然重要,操練敬虔卻是不可或缺的。在屬靈的追求上,不少人會偏重知識多於靈性,強調恩賜過於恩典,注意工作成果多於生命見證。然而,神國工人的訓練不能忽略靈性與品格的培育。神學知識可以制度化,但敬虔的學習必須藉生命感染生命。
  美國基督工人神學院張子江院長曾在該院院訊(2006年4-6月)中,以「為神學教育把脈」為題撰文,說出肺腑之言:「有人認為神學生已經成人,不是中、小學生,不能對他們的作息有硬性的要求。但神學是進入神國的訓練,學院決定訓練的模式時,要考慮的不是年齡的問題,而是訓練性質的問題。軍人及紀律部隊尚須接受嚴格的訓練,更何況是神的僕人?」
  但問題是:神學院認為,神學生的靈性建立應該是教會的責任,神學院只負責學術的訓練;然而,教會卻認為從神學院畢業的工人,應該已經接受了全人的裝備──包括靈性的建立。神學院與教會在這方面似乎「溝通不良」,需要改善。
二. 務實的訓練
  務實的第一個意義是:實用訓練。有人可能認為,在層次上學術研究比較高,實用學科比較低。但真知識須配合應用;而且牧會這門「學問」是有血有肉的接觸,不能單靠在課堂上聽課去獲取。我贊成神學院的課程以聖經與神學為主,啟發思考,引導學生治學有路可循。但與此同時,我認為須設立督導的實習,使神學生不是死讀書而已。督導的實習內容,包括神學生靈性的培育與技能的操練。例如,設立靈性互助小組,以及在研經法、講道法與教牧學等學科上,藉著有經驗的學者/牧者帶領實習,讓學生們概略知道工場的實際情況與需要。
  近年來教牧學博士課程的興起是可喜的現象,但它只為牧會多年的牧者而設,給人一種「相見恨晚」的感受。不少傳道人在出道之後的頭幾年受的衝擊最大,因此「傷亡率」十分高。為甚麼不多將實用科目與操練放在道學碩士或神學士的課程中,幫助學生以實際經歷去驗證所學的是否可行?除此以外,神學院可設立「售後服務」(after sale service),讓畢業生可以隨時回到母院尋求事奉的支援。
  務實的第二個意義是:腳踏實地。今日不少神學畢業生有意或無意地避開去教會牧會的事奉,只希望繼續深造或去機構事奉。然而,在神整體的心意計劃中,教會是最核心的一環;況且在教會牧養事奉中,傳道者的屬靈品格、人際關係、事奉技能等都多有操練的機會,藉此可裝備自己日後作更全面的事奉。然而,若神學院的訓練沒有以牧養教會為主,那就難怪所訓練出來的畢業生不願意踏進教會去事奉了。
三. 與教會/福音機構互相配搭
  在費爾博士的文章裡,他建議將神學院轉為附屬於教會之下,讓教會牧區督導神學生。這建議當然有可取之處,有些超級教會正朝這方向進發,建立自己的神學院,好處是教會有實際的工場為神學生提供實習的機會,也方便安排督導。
  費爾博士的文章引發最大爭議的地方,是他建議解散神學院以達成上述目的。雖然我認同他對問題的剖析,但解決方法應該不止一種。不是所有教會都有承辦神學院的資源與能力;況且,若費爾博士的建議成為事實,那麼在小教會中蒙召作全職事奉者,可能沒有地方供他們受訓了。
  權宜的辦法是:神學院與教會/福音機構要有密切的合作。在希羅時代,戰士經常是二人背靠著背去作戰的,兩人成了生死與共的好夥伴。神學院與教會/福音機構確實有脣亡齒寒的關係。神學院的課程與訓練模式,必須以教會與機構的「市場需要」為重;教會與機構則可提供實習的平台,讓神學生們概略知道工場的實際情況與需要。藉此建立雙贏策略。
  願神繼續賜福華人的神學教育,訓練更多適切時需的時代工人。正如牧養以色列民的大衛一樣,具備「心中的純正」與「手中的巧妙」去事奉神、服事人(詩七十八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