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聘牧的過程
華人教會要聘請牧師(或傳道人,下同),可算是一件大事,而且難度甚高。若是處理不當,影響甚為深遠。因此,必須用祈禱與審慎的態度來進行。一. 基本的認定
牧師的職分是神所呼召的,他是蒙神差遣牧養教會的僕人。教會在聘牧過程中,切忌以聘請僱工的心態進行。從領導層至會眾,都應該在過程中顯出對神僕人的尊重。
二. 對牧師人選的要求
一般來說,對牧師的要求和盼望是:牧師受差遣到個別堂會,以牧養、教導及勸勉信徒,並祈禱傳道為事奉的重點。
對牧師人選的要求可以歸納如下:
1. 屬靈品格方面──提摩太前書三章1至7節對教會監督的要求,可適用於牧師;根據那幾節經文所提出的要求,可歸納在四個主要範疇內:屬靈的品格、對外的見證、家庭的管理,與事奉的能力。
2. 信仰方面──應聘的牧師要認同福音派的信仰,教會最好要有一定的信仰條款,讓應聘的牧師可作參考,亦可以讓他提出那些不一樣的看法。
3. 恩賜方面──應聘的牧師須具備牧養、治理、講道與訓練等方面的恩賜。
4. 經驗方面──應聘的牧師最好要有當地牧養教會的經驗,這樣才能容易適應並投入事奉。語言方面,他當然要能熟悉會眾的語言。
5. 家庭方面──應聘的牧師最好是已婚,這樣會比較容易勝任牧養工作,當然,這並不排除個別例外情況出現,因為耶穌基督與保羅都是不曾結婚的。師母必須與牧師同心,有負擔於牧師的事奉。當然,傳統的「買一送一」的觀念,隨著時代的轉變已有不同。然而,師母若能對教會的事奉有所參與(不一定要參與很多),將會是牧師事奉的一大祝福。
6. 與人同工和相處方面──在教會中的事奉是不能不接觸人的,牧師要能帶領團隊發揮最大的功能,因此他不宜抱持獨行俠的心態。
三. 聘牧的過程
當有牧師職位出缺時,教會應組成「聘牧委員會」,專注並積極物色合適的牧師人選。聘牧委員會成員的多寡可按需要而定,最好有傳道人、長執與會眾代表參與其中。
遇有合適的應聘人選後,聘牧委員會可邀請牧師候選人寄上個人資料一份,以供參考。申請表上所需填寫的項目不宜太多,因為有負擔要來的牧師,看見表格頁數太多就會望而生畏。而且好的牧師會受到多個教會垂青,因此不要在填寫表格事上為應聘的牧師帶來太多的不便。
聘牧委員可致電給牧師候選人所列舉的推薦人,和他曾牧養之教會的屬靈領袖,以諮詢有關候選人事宜。同時,亦可以請教一些有經驗的牧師,從旁取得一些有關候選人的資料。
其後,邀請候選人前來教會證道(最好亦邀師母同來),並與聘牧委員會的成員面談。牧師與師母可與各長老、執事,並各團契的弟兄姊妹彼此交通、認識。不要讓會眾問太多的問題,因為會眾並不一定懂得發問;若提出了一些不合宜的問題,那就弄巧反拙了。
在約談與訪查後,聘牧委員會將各方面資料作最後整理,以決定候選人是否適合。若同意候選人是適合人選,就可舉薦給教會長執會(或教會最高決策團體,下同)。經由長執會無異議通過後,就召開特別會友大會(如有這樣的必要);在會友大會通過後,就由長執會以書面發出聘請信。
結語
請注意,教會不要好高騖遠,以為要請「名牧」來牧養教會才好。一來,這世上的「名牧」並不多;二來,他們不一定願意應聘到你的教會。最好能請一些腳踏實地、勤奮事奉,有遠大志向,且願意與教會各人同心並一同成長的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