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既是神在舊約十誡中頒佈要遵守的律例,為甚麼基督徒守主日而不守安息日呢?
這問題可以從下列四方面來思考。
一. 耶穌刻意不遵守安息日的規條,乃要帶出安息日的真義
耶穌是否刻意不遵守安息日呢?這問題的回答可以是「是」;亦可以是「不是」。
A. 耶穌藉著違反安息日的規矩,來引起討論的話題
綜觀耶穌在安息日所醫治的病人,絕大多數都不是緊急的病:
• 祂醫治一手枯乾的人(太十二9-14;可三1-6)
• 祂醫治患十八年駝背病的婦人(路十三10-17)
• 祂醫治患水臌的人(路十四1-6)
• 祂醫治卅八年的患者(約五1-9)
• 祂醫治生來瞎眼的人(約九1-7)
為甚麼沒有緊急的需要,耶穌仍醫治這些人呢?因為耶穌要引起他們對安息日意義的再思。
B. 當時的人對安息日律例的錯解
猶太人曾訂下三十九種主要的「工作之父」(“Fathers of Work”),而這些事都是在安息日被禁止的。例如:在安息日不能打結、不能生火、不能移動一盞燈、不能遠行、不能作飯、被蚊子咬亦不能打它等等。若是有人生病或意外受傷,可以盡力使病情不惡化,卻不能醫治而使他痊癒。
這些律例多半是因後來的遺傳演變而來的。耶穌確實觸犯了法利賽人認為安息日的意義,卻沒有違犯律法對安息日所訂定的意義。
C. 耶穌透過刻意不遵守安息日,要說明彌賽亞救贖的真義
耶穌在安息日治病,最終的目的乃要將被祂的救贖的真義帶出來。這意義可以在耶穌醫治那患十八年病患的婦人可見(參路十三10-16)。
在這段經文中,耶穌三次用「釋放」(希臘文luo)一詞(12、15、16節)。這詞具有「脫離」或「解開」的意思,它亦可以用在屬靈的「救贖」說的。當管會堂的質疑耶穌為甚麼在安息日治病的時候,祂用一種「從小至大」的邏輯論據(argument from the lesser to the greater)來回應:既然在安息日可以「解開」牛驢去飲水,為甚麼不可以使這婦人罪惡的捆綁得以「解開」呢?
耶穌在拿撒勒會堂中曾引用以賽亞書六十一1-3節,說明祂彌賽亞的工作中有一項是使「被擄的得釋放」(路四18),正是彌賽亞救贖的信息。
有一位學者說得好:「耶穌似乎是違反安息日外在的規條,但在實質的意義上,祂宣告了一項彌賽亞的信息:要釋放人從罪的捆綁中出來。因此,耶穌在安息日所作的,不單是一項愛心行動,同時指出安息日的真正意義。祂配合祂所作的,顯明彌賽亞的來臨,是要將舊約安息日的「安息」真義全數應驗。因此安息日比其他的日子更適合於醫治人與釋放人」。(Paul K. Jewett, cited by Willy Rordorf, in Sunday [Westminster Press, Pennsyl: Philadelphia, 1962], 65-66.)
二. 從啟示的漸進性來看,遵守安息日的實質仍在,但原因卻已有所更變
神在西乃山頒布律法的時候,囑咐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並且引述神在創造世界時六日作工,第七日安息(出二十8-11)。
後來以色列人第二代興起,在進迦南之前神透過摩西向他們重申律法。在所宣佈的律例中,守安息日的主要原因上已作了更改,不再是因為創造之工,乃基於救贖之工。
申五12-15:「12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13 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14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15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既然在舊約中遵守的安息日的原因可以改變,新約耶穌基督的復活又是神救贖計劃的中心,那麼,守安息日的原因是否可以因此而再有更變呢?
保羅在歌羅西書二章14-17節所論述的,正好作為以上問題的回應。舊約有關「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等條例都「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正因為基督已經來臨,而且藉著死與復活成就了救贖,將人帶進新的紀元中,一切的中心就當以耶穌基督為準。
三. 耶穌復活的日子是當被記念的日子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也是斷定事情的分水嶺。
在五旬節聖靈降臨後,彼得在面對官府的質問時,反客為主,從申辨轉為講道,藉機會傳講十字架和復活的信息。他引用詩篇一一八篇22節說:「衪是你們匠人所棄(藐視)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徒四11-12;參可十二10;路廿17;彼前二7)耶穌雖然是被棄的石頭;卻藉著復活,成為神救贖計劃工程中主要的房角石頭。
而詩篇一一八篇的下文第24節繼續說:「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這…日子」當然與耶穌基督的復活有關。聖徒要在這日子裡高興歡喜,以此為特別的一日。因此,初期教會採用主日作為敬拜的日子,是可以理解的。
四. 七日的頭一日對初期教會是深具意義的日子
在四福音的記述中,耶穌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從死裡復活(太廿八1;可十六2、9;路廿四1;約二十1、19)。而五旬節聖靈的降臨亦剛好在主日(主復活後的第五十天)。
七日的頭一日對初期教會的意義,有四段經文是必須要注意的。
A. 路廿四13
「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
耶穌在祂復活的當天(「正當那日」是耶穌復活的當日),向在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顯現,並且與他們一同進城共進晚餐。耶穌在用餐時的行動與言詞:「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都與祂設立聖餐所採用的極其相近。這是主復活後第一次與人共守主餐的記述。主耶穌既然這樣作,日後信徒在主日聚會時守主餐是合理的。
B. 徒廿7
「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
「聚會」與「擘餅」是有系統的基督徒崇拜程序,這次聚會不是普通的家庭聚會。
新約學者布如斯(F. F. Bruce)認為:「第7節的「七日的第一日」是在禮拜日的晚上,不是星期六的晚上,路加不是用猶太人的說法,從日落到日落,他乃是採用羅馬人的算法,從午夜到午夜,顯然地他們聚會的開始是在日落之後,廿11的「天亮」就是廿7的「次日」。」他又說:「這節經文無疑是新約信徒在主日聚會敬拜的最早證據。」(布如斯,使徒行傳,近代萬國通用新約註釋,500頁)
C. 林前十六2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
這節經文沒有清楚顯示要在崇拜聚會時舉行奉獻,它乃指出每個基督徒應有的屬靈責任。為甚麼保羅要特別題出主日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呢?相信是因為主日所具有的屬靈意義。
D. 啟一10
「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
使徒約翰在主日看見異象,「主日」的形容具有十分特別的意義。
「主日」一詞中的「主」在新約中只出現兩次:啟一10與林前十一20。這詞(kuriake)是用於「皇族的」(Imperial)事上。再從一些蒲草紙的文獻和商業的記錄中,可見「皇族的日子」(即啟一10所譯的「主日」)是指發餉的日子,通常是每月的第一日,所以很自然的,基督徒會採用這在當時已經通用的詞字來說明一個具有屬靈意義的日子,用以來記念主的復活(參詹正義,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卷十,啟示錄,39頁)。
結論
基於耶穌基督對安息日真義的闡明,舊約聖經對安息日的預指,漸進性啟示的進程,再加上初期教會已經開始在主日守禮拜等因素,從守安息日進而至守主日已經不是一項個人的選擇,乃是聖經所肯定,是新約信徒所要遵守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