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真的存在嗎?
魔鬼真的存在嗎?神若是全善的,為甚麼祂不消滅魔鬼,卻容讓他在世上肆虐,陷人類於罪惡痛苦中?未信主的人,會對魔鬼的存在感到不可思議。有些人亦會問:「魔鬼既然作惡多端,違抗神的旨意,破壞祂所創造的世界和迷惑人心,又令人遠離神,那麼,全能又全善的神為甚麼不把他完全消滅,還容讓他繼續存在,影響世界及人類呢?」
這個問題涉及屬靈的世界,而不單是人類肉眼可見的物質世界,我們必須相信神的啟示,才能有確切的答案。讓我從三方面嘗試解答。
第一,神並非罪惡與魔鬼的第一因。聖經描述人類犯罪墮落,是因為魔鬼的引誘而起。人犯罪後,罪惡便進入神所創造的世界,也進入人心。不過,我們得留意,罪惡或倫理學上的「惡」,並不是一種實質的存在物,而是一種道德的狀態。神起初創造這世界和人類,地上並沒有「惡」存在。只是當人類運用自由意志去選擇拒絕善、反對善,才落在惡中,人世間也因此有了惡的存在。
全善的神不會亦不能造出惡來,而魔鬼也不是由神所創造出來的。按聖經記載,神起初創造了眾天使,卻沒有創造魔鬼。而且,魔鬼本來是地位極高的天使長,甚至被稱為是遮蓋神約櫃的天使。只因為他驕傲,要與至高者同等,後來就被神審判而淪為魔鬼。
魔鬼之所以成為魔鬼,是出於他本身的選擇,而不是神一開始便創造了一個魔鬼出來。是魔鬼錯用神給他的自由意志,選擇拒絕全善的神,從此就成了惡,更成了一切惡的源頭。聖經說神是全善的,在祂毫無黑暗,毫無不善;因此神絕非魔鬼與罪惡的「第一因」。反倒是魔鬼以其自由意志選擇背棄神,就成了一切罪惡的根源。
第二,世上的罪惡並非全是魔鬼的責任。今日人類雖然生活在神所創造的世界,但因為罪的緣故,世界上充滿了各種苦難,動盪不安,亂七八糟。這固然是因為魔鬼迷惑人心,引誘人犯下種種的罪惡和彼此殘害的結果。但這不是說,人類一切犯罪的責任都可以歸咎於魔鬼。
魔鬼不錯是會引誘人犯罪,但很多時候,真正驅使人犯罪的,是人裏面的慾念。是這些慾念與魔鬼外在的誘惑結合,令人做出種種罪惡的事。因此,面對今日墮落的世界和人世間種種的苦難,人類自己也有責任,是無可推諉的。
因此,今日我們若犯了罪,要先自我檢討,誠實地認罪,不要輕易把責任推卸給魔鬼或別人。現今有些基督徒流行一種做法:當他說了謊,會宣稱這是魔鬼叫他說的;犯了罪,卻說是魔鬼叫他犯的;賭癮發作,禁不住賭博的惡習,也說是魔鬼叫他去賭的!有些基督徒甚至會這樣禱告:「神啊,求祢把賭博鬼趕出去,把撒謊鬼趕出去,把姦淫鬼趕出去!」這樣,便將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暗示一切都是魔鬼的作為,是魔鬼進來把他的生命搞得亂七八糟而已。
有一個笑話說 ,有一位天使出巡,看見一隻小鬼在路旁哭泣,於是問他為甚麼哭?他說:「基督徒經常把他們犯罪的責任都歸到我們小鬼頭上,我們背了許多冤屈啊!明明是他們自己犯罪,卻說是『魔鬼作的』,有些事根本不是我們的責任,卻歸到我們身上,豈不是太寃枉?」當人把自己犯罪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連魔鬼也覺得受到委屈了!
第三,神沒有立時消滅魔鬼,不是能力的問題,乃是時間的問題。魔鬼不單存在,而且一直肆虐於人世間,破壞神的創造,影響人類。這樣說來,全善的神為何不立刻消滅他?難道祂沒有能力這樣做嗎?不!我們相信,神絕對有能力可以立刻消滅魔鬼,這是毫無疑問的,不然祂就不是全能的神了。神要立刻消滅魔鬼,是一件既乾脆又容易的事,但祂沒有這樣做,可見祂必定有更超越的原因。
神到如今還不消滅魔鬼,是因為時機還沒有到。耶穌曾講述一個「麥子與稗子的比喻」(太十三24-30、36-43),說明祂刻意容讓麥子與稗子一同生長,因為若在不適當的時候拔除稗子,會傷害麥子的生長。這是神無比智慧的安排,是有限的人無法完全知曉的。但我們可以放心,神對消滅魔鬼的過程,早有祂的計劃和時間表,到了時候自然會成就。
神不立時除滅魔鬼,是刻意讓我們在今生的成聖旅程中學會支取在基督裏的能力,去抵擋並勝過魔鬼,也讓我們在當中更深體會神無限的恩典與保守。
按聖經所說,當神最終消滅魔鬼時,會將魔鬼扔在火湖裏,那是他最終的結局(啟二十7-10)。這個永遠的火湖,主要是為魔鬼而設的;但那些選擇跟從魔鬼而不願接受主的人,也會跟隨他一同到地獄的永刑裏去,這可見於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1節:「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
神要在適當的時候除滅撒但,這樣才能確保在永遠的新天新地中,不再有撒但的阻撓,也不再有罪惡與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