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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守古道──向上一代的屬靈前輩學習 – 續2

三. 殷勤學道
為甚麼上一代的屬靈前輩在他們的講道與寫作中可以引經據典,揮灑自如呢?無他,只因他們在神的話語上下了不少的苦工。正如古訓所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他們用上無數的時間與精神,將自己浸淫在神的話語中,以神的話語自樂,難怪他們讀經有亮光,講道使人得造就。
王氏十四歲那年定志每日查考聖經,一直保持這習慣。二十歲那年,他從神那裏得到復興,對聖經產生一種特別新鮮的興趣。過不久後,他遇見大試煉,他曾「將自己禁閉在一間小的屋子裏面,每日迫切祈禱,專心讀經。就在這時蒙了神的光照,從聖經中得著不少要緊的真理」6。及後,他更用三個月的時間住在鄉間,安靜地祈禱讀經,使他的「心境志願完全改變過來;從前以地上的事為重,看世上的名譽利樂學識為最寶貴;現在看那些竟算不得甚麼,卻以上面的事為最重要。基督成為我(王明道)的至寶」。7
倪氏在他的《神話語的職事》一書中,經常強調說:「如果不知道神話語是甚麼,就不能作神話語的執事。」他自己對聖經下了不少苦工。「他初期一天讀十九章聖經,一遍又一遍。聽說他清早四點就起來跪在神面前來讀經,讀好幾個小時,所以他的聖經『熟』、『深』、『勻』。他要求弟兄姊妺從年輕時就下工夫讀聖經。凡早期受過他直接或間接帶領的,不論傳道人還是弟兄姐妺,好多都是勤讀聖經的。」8
倪氏在聖經上所下的工夫,看過他的《讀經之路》和《正常基督徒生活》的人,便知道他讀經是如何用心,如何仔細。倪氏亦常常背誦聖經,並且鼓勵同工這樣作。他的見解是:「熟識聖經的人不一定能作話語的執事,不熟識聖經的人更不能作話語的執事。我們對於熟識聖經這件事不能懶惰。」9
今日的傳道人與信徒活在一個知識泛濫的時代,研經書、工具書與解經資料俯拾皆是;但我們這一代的「研經者」,最大的試探是甚麼都讀,只是聖經沒有讀;我們讀了不少有關「聖經」的書,但卻少接觸聖經的本身;我們讓別人告訴我們聖經的信息是甚麼,卻沒有第一手的認識。難怪我們讀經沒有趣味,講道拾人牙慧。讓我們效法屬靈的前輩,回到聖經去,多花時間鑽研聖經,多發掘聖經的寶藏,多明白神的心意。這是最基本的研經法,除此以外,沒有捷徑,然而這亦是最需要花工夫的路。
結語
在2000年7月「中信」所出版的《傳》上,刊登了一小段的話,題為「歸回聖經──給廿一世紀華人教會的緊急呼籲」。茲節錄其中的話作為本文的結語:
  歷世歷代以來,教會堅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但如今,高等批判學、新正統派、新福音派的時髦理論,成為神學教育熱衷追求的金牛犢。十架救恩不再被高舉,認罪悔改不再是佈道信息的中心;強調自我實現的成功神學卻大行其道,神秘超然的經歷成為追求的主要目標。現今華人教會也亂象橫行,信徒身處屬靈的大飢荒中,急需在講壇復興,重尋忠於聖經的教導。……讓我們在主面前一起悔改……回應主的呼召,歸回聖經…… 將我們的生命事奉與教會的生活見證,重新立基在聖經神的話──至聖的真道上。10
讓這番話成為今日華人教會的提醒與挑戰。活在發展創意的世代中,讓我們仍然持守古道,不忘神永恆的心意是記在新舊兩約的聖經裏。
(本文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2000年10月,現經筆者修訂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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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王明道:〈我為甚麼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載於《衛道》,「王明道文庫」第七冊(台北:浸宣出版社,1996),頁164。
注7同上註,同頁。
注8邵遵瀾,同註2。
注9倪柝聲,同註1,頁72。
注10《傳》,第十三卷第四期(2000年7-8月)


持守古道──向上一代的屬靈前輩學習-續1

二. 以經解經
基於對聖經無誤的堅持,這些屬靈前輩相信聖經六十六卷書是合一的,前後不會矛盾。
賈玉銘牧師(下稱「賈氏」)是華人學者中將神學作系統性處理的第一人,在他著述的《神道學》中指出:「經有明訓曰:『應當查考聖經。』(約五39)以經言互相較對,考其相合相異之點,而以經解經。(林前二13)『以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將聖經真理聯為一貫。」3 在另一處又說:「聖經全部,原是始終一貫,各端要道,亦互為表發,嘗有以一端要道,見解不同,其對於全部聖經的信仰,亦或隨之而異。」4
倪氏亦有類同的觀點:「聖經不是雜亂無章的,聖經從起頭到末了乃是一個有機的合一。……寫聖經的人可以有差不多四十個,人雖然這麼多,但是話語是一個,並沒有紛亂,也不是零碎的。樂器有幾十種,樂曲只有一個。」5
基於這樣的信念,他們經常採取「以經解經法」來解釋聖經。你若打開上述三位屬靈前輩的著作,不難發現他們經常將新舊約聖經的經文,來回、縱橫、前後交織在一起(這種例子到處皆是,因篇幅關係,不多作引述)。他們相信聖經是合一的,只要是主題一致,新舊約就可以反覆引用,藉此將神整體的心意讀出來。
這種以經解經法的運用,亦顯出他們對神的話語熟悉的程度。當然,這樣解經的進路,有時會有穿鑿附會之嫌,或是陷入靈意解經的強解中。然而,若是按正意分解,處理得法,就不失為明白神在聖經裏所顯明之整體心意的最佳法門。
今日因著理性主義的抬頭,有些研讀聖經的人並不能接受聖經的合一性。他們趨向於將聖經「斬件」(departmentalize)處理,用人的見解去斷定聖經哪些是「神的話」,又哪些只是「神話」而已。例如,多年前一群美國開明派學者聚集在一起,用「耶穌會議」(Jesus Seminar)的名稱來研討四福音中的耶穌生平,會中最令人茫然的是:他們用不同顏色的代號,投票斷定福音書中哪些是耶穌所說過的話,又哪些是後人加上去的。投票的結果是:福音書中一直被認為是耶穌所說的,只有百分之二被他們確認是耶穌所說的。
用這種方法處理聖經,結果是將神的話撕得四分五裂,使人無所適從。今日的教會若是要傳講聖經,最好的方法是「照單全收」,不折不扣地接受,忠忠實實地解釋,並且原原本本地傳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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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注3 賈玉銘:《神道學》(上)(台北:橄欖基金會出版部,1996),頁20。
注4 同上註,頁25 。
注5倪柝聲,同註1,頁62。ff


持守古道──向上一代的屬靈前輩學習

感謝神賜給華人教會眾多屬靈前輩,從他們身上我們學習良多。
華人教會上一代的屬靈前輩中,有多位對聖經極其尊崇,對聖經詮釋有很高造詣,值得我們學習。曾有人說:「倪柝聲講道路,賈玉銘講道理,王明道講道德。」他們三人可算是華人教會中公認的屬靈巨人。   又因他們著作甚豐,可從這些豐富的資料中,看他們如何在持守古道這方面所留下的優美傳統。聖經亦提醒我們說:「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來十三7)讓我選這三位與大家談談吧。
一. 服膺真理
這三位屬靈前輩基本上是堅持「聖經高度權威的觀點」(high view of Scriptures)──相信聖經是神絕對無誤的話語。他們在處理聖經的經文時,態度是敬虔的、莊重的,而且是一絲不苟的。
王明道先生(下稱「王氏」)曾寫過一篇文章,題目為「我為甚麼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其中列出八項論證證明聖經默示的權威與無誤。基於這項信念,他一生致力於傳講神無誤的話語。
倪柝聲先生(下稱「倪氏」)相信聖經是信仰無上的權威。他說:「所有話語的執事,都是倚靠神所已經說的話,沒有一個人能夠在聖經之外得著啟示。有誰得著的啟示是在聖經之外的,那一個啟示就是異端,決不可以相信。」1
倪氏對神的話語採取非常執著的態度,只要他認為是神的話語所命令或要求的,他就會竭盡所能去實行。倪氏解經十分細緻,是個思想極度精密的人,但他卻沒有因此而高舉理性,反之,他讓理性服在聖靈的帶領之下,作為瞭解神話語的工具。當神的話語超越他理智所能瞭解時,他寧願接受神話語的權威。他基本的態度是:只要是神的話語所要求,無論付多大的代價,都得聽從。
邵遵瀾牧師說,倪氏是「用一種近乎傻的態度來順服真理。……舉個例說:他有一時期,讀到林前十一章蒙頭的真理,他認為女人要蒙頭,男人絕對不可以蒙頭,他要求姊妹蒙頭,他自己是男人,就絕對不蒙頭,甚至淋雨晒日都不肯戴帽。就那麼傻。可是他的態度還是可愛的。……」2。我們得承認,倪氏對神話語的專注,對神真誠的赤子之心,是今日信徒所當學效的。
今日教會對神的話語至少面臨兩種的危機。其一是將聖經與講道「邊緣化」(marginalize)了。讀經已變成信徒生活中可有可無的活動,而教會主日講道亦為要迎合會眾的「消費者心態」,縮減得愈來愈短。我們所專注的已不再是神無誤的話語,卻注重在時事新聞的分析、娛悅會眾;我們在講臺上甚麼都講,就是缺少聖經的宣講。
另一種現象是將聖經與講道「儀式化」(ritualize)了。我們知道教會不傳講神的話是說不過去的,然而當聖經被引用的時候,卻缺乏那股帶來生命改變的生氣。講道者不能代表神,因為在講道中鮮有立場。講道已經變成一種禮儀,沒有權柄,與生活沒有多大關係,至於說要對神的話語作出絕對的順服,就更摸不著邊了。
讓我們追隨上一代的屬靈前輩,持守聖經的權威,以聖經為真理的範本,服膺真理,使教會與個人的生命與事奉都建基於神的心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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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注1 倪柝聲:《神話語的職事》(台北:台灣福音書房,1974),頁66。
注2 邵遵瀾:〈我所認識的倪柝聲精神〉(1977年6月1日講於台北校園團契,刊登於互聯網上)。


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

在男女相悅、相愛的過程中,經常會有「來電」或「擦出火花」的感覺,是熱烘烘的、使人感到溫暖的。雅歌書中形容真愛如同「電光」一般,而且是「火焰的電光」(可稱為「愛的火花」),具有強勁的威力。由此可見,真愛充滿動力與熱力,不會靜止,亦不是冰冷的。
「耶和華的烈焰」在希伯來原文是一個複合詞。前半部是「火焰」;後半部可用作為對「神」的簡稱,和合本繙為「耶和華的烈焰」。然而,按希伯來文的語法,後半部亦可具有加強語氣的功能,因此不少近代譯本(如 RSV; NRSV; NIV; TEV; 呂振中譯本;現代中文譯本等)都採用「強烈的火焰」的繙譯。和合本可能根據早年英文修訂本聖經(RV, 1901: “a most vehement of Jehovah”)而作出相類的繙譯。
當然,真愛必須源於神,正如使徒約翰說:「愛是從神來的 … 神就是愛。」(約壹四19)。人的愛情十分有限,而且非常短暫。人所擁有的愛往往參雜著「慾愛」的成份,當慾火攻心的時候,可有激情產生;但過後可能一點愛意都沒有。若要愛得持久,必須從愛的源頭 – 神那裡支取愛的力量。
或許有人會問:「在戀愛與結婚初期,雙方都感到愛情電光烈焰的激情,但這種震撼力為甚麼在婚後不久就消失於無形呢?」
這問題可以從兩方面去探討:
1. 在婚前或初婚之時,雙方沒有太多事情分心,是處於二人世界當中,故此多有時間去培養感情。然而,婚後因為有了孩子,或因其他事情將注意力分散,不能專注於配偶身上。
解決的辦法是將培育二人的感情訂為優先的次序,儘量騰出時間,尋找機會去與對方相處。
2. 要明白愛的進程:初戀是比較熱切的,是帶有激情的作用。然而這種愛熱得快,冷得亦快;來得迅速,去也迅速。在婚後一段時間,夫婦的愛漸趨成熟,成為一種溫純的,沉實的愛。雖然不像初愛那樣灼熱,但仍是溫暖可親的。有人用烈酒形容戀人的愛,但婚後就如同醇酒一般。
婚姻的關係可以用三種不同的電磁來形容:
1. 第一種是電磁滿有電力的婚姻:夫婦二人主動去愛對方,是熱力萬鈞的。他們之間不單有力量愛自己的配偶,更可以感染與幫助別人。
2. 第二種是電磁不太能發動的婚姻:夫婦的關係時好時壞,有時候甚至不能發動,需要別人來充電(jump start)。這種關係經常處於被動狀態,需要接受外來的幫助才能繼續往前行。
3. 第三種是電磁不能動的婚姻:夫婦之間一點電力都沒有,如同死寂的電磁一般。從人的角度看來,似乎是沒救的了,但若是全心倚靠主耶穌復活的大能,相信仍有死灰復燃的可能。
慕迪先生曾經研究耶穌的生平,看祂如何處理喪事禮拜。但他發現在四福音裡,每次耶穌基督遇到喪事的時候,那次的喪事都辦不成,因為祂每次都將死人復活。


愛如死之堅強f

猶太人的智慧語錄中有一則描述世上十二項堅硬的東西。先是石頭 (1),但鐵可以削石 (2);鐵遇火 (3) 會鎔解;火遇水 (4) 會熄滅;水被蒸發成氣 (5);氣被風 (6) 吹散;但風無法將人 (7) 吹走;然而人常為恐懼 (8) 所困;酒 (9) 能驅逐恐懼;睡眠 (10) 可以消除酒意;死亡 (11) 比睡眠更為持久;但是死亡也敵不過愛情 (12) 的力量。
其實,這段話主要的意思是用其他東西來襯托出最後一句:「死亡雖然堅強,卻無法勝過愛情的力量!」若是將兩者作出比較,愛情比死亡更為堅強。
唐佑之牧師對「愛如死之堅強」這句話有以下的解說:「死亡是無法掩飾的、無法逃避的,愛又好似墳墓那樣頑強,無可抗拒。」當死亡先生前來叩門的時候,沒有人可以逃避或抵禦,它的來臨是一項不能改變的事實。對於一個有愛心的人,沒有甚麼事物可以難阻他;他不軟弱、不懼怕、亦不後退。
既然愛情是堅強的,為甚麼今日許多的婚姻關係是那麼脆弱呢?為甚麼在有些擁有良好愛情基礎的婚姻,在時間的沖擊之下,最終面臨破裂呢?其中當然有眾多不同原因,但相信主要是忽略使真愛堅強的一項重要原素 – 委身(commitment)。
當一男一女在婚禮的聖壇前「互託終身」之後,婚姻就是一項神聖永恆的盟約。婚姻不單具有羅曼蒂克的浪漫,它同時是一項決志,決定一生一世去愛神所預備的配偶。愛情不是一種買賣,只以「利益」為出發點,在無利可圖的情況下就會放棄不幹。婚姻亦不是一項遊戲,只满足自己的興趣與歡愉,但當厭倦的時候就說:「不玩了!」
真愛是彼此以身相許,在神面前立志從一而終,這樣的委身有多項的好處。首先它使雙方都有安全感,在穩定與互相信任的環境裡學習成長。其次是當遇見第三者要介入的時候,可以堅決說「不」,不須多作考慮。最後它可以培植責任感,不以「利益」或「個人喜好」來作評估是否要繼續愛對方的標準,因為對神的委身,所以願意承擔責任,面對困難。
在中國以前以男性主導的社會中,女姓在婚姻關係上是身處弱勢的,因此許多母親在女兒成長的過程中,不忘耳提面命她們在結婚時,必須要爭取一紙婚書,以作日後的保障。提防丈夫有外遇要鬧離婚時,可以爭取贍養費、子女的撫育權,以及部份的財產等。
其實一紙婚書又豈可確保婚姻的健全?只是在離異時可以得到一些補償罷了。能確保婚姻關係持久的,是彼此之間的發自於愛的委身。
不少人認為這種委身是失去自由,會被關在婚姻的牢獄中成為「囚犯」。然而要婚約堅固,又要自由毫無約束,真是魚與熊掌,二者不能兼得!
在歐洲(Netherlands)有一城鎮裡曾流行一種風俗。一對新婚夫婦會從房子的一道門進去,這道門就就被封閉不會再被使用,直到夫婦中有一人去世,他們會將死去配偶的身體從這道門運出來。
這是很好的實物教材,說明婚姻是恆久的,沒有任何事物可以改變的。


神為何不創造一個不犯罪的亞當?

faq-q神既是全知的,為甚麼明知亞當會犯罪,仍然要創造他?神為甚麼不創造一個不懂得犯罪的亞當?
faq-a是的,從神全知的角度來說,祂是明知人有可能會犯罪的,但仍創造人類。祂這樣做必定有更高的目的,以致祂作出這個決定。
讓我們從三方面探討這問題。

  第一,不能犯罪的人,算不上是個人。神能造一個不犯 罪的亞當嗎?當然能!世界上有許多不會犯罪的東西,如石頭、木頭等,都是神創造的。神可以造一個不犯罪的亞當,但那只等於一部機器,至多是個機械人。
機械人是怎樣的呢?按《韋氏字典》( Webster 3rd Dictionary )的定義,「機械人(Robot)是一部酷似人形的機器,手可動,腳可行,但卻是以電發動。它能夠做一些重複死板的工作,卻缺乏感情與敏感性」。
當然,有時候機械人比人更有效率、更積極與忠心。人會受感情影響、會疲倦、會工心計。但人與機器截然不同,人可以唱歌、繪畫、寫作、說話等,最重要的是:人有靈性可以與神交通,人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是非與善惡。 機械人卻完全沒有這樣的能力。它雖然可以做各種各樣不同的動作,某些功能甚至比人類更強,但它卻沒有感情和意志。
亞當是神最卓越的創造,所以亞當跟其他的動植物不一樣:他有自由意志,能選擇是非善惡,可以選擇順從神還是背逆神。因此,沒有自由意志去選擇善惡的亞當,算不上是個真正的人。
第二,人之所以為人,乃因為人有自由意志。人之所以為萬物之靈,與野獸不同,正 是因為人有自由意志,可以作出道德的選擇,其他動物卻沒有這樣的能力。
我們從來不會希望家裏的狗變成一隻更有道德的狗。狗也許對主人很忠心、很友善,也會辨別賊人,加以攻擊;但這些只是出於狗的本能,並不是道德上的自由抉擇。動物沒有選擇道德與善惡的能力,但人卻有。
自由的特性是因為它可以選擇,如果沒有自由,就不可能有道德。自由意志是神賜給人非常獨特的禮物,讓人超越其他的動物或生命體,有截然不同的價值。
第三,自由意志有被誤用的機會。人有了選擇的自由,就會有危險。因為有選擇的自 由,就有誤用它的危險,也會有選擇錯誤的危險。因此也可以說,自由是既寶貴又危險的東西。
就如人發明了炸藥,它正面的功能可以幫助人築路、建設。然而,若炸藥落在惡人手中而被誤用,就會傷害很多無辜的人。又如汽車製造廠,明知製造出來的車輛會有肇事出車禍的危險,但仍然會製造汽車,為甚麼呢?因為汽車的正面功能多的是,若是為了避免出車禍而放棄製造汽車,只是因噎廢食。當然,神創造人之後,人會犯罪的機率跟製造了汽車會出車禍的情況或機率很不一樣,但也有相似之處。
人既有自由意志,就有可能誤用它,用以頂撞神、違抗神、不順從神,因此就有犯罪的可能。然而,人會犯罪而仍能勝過罪惡。人可以選擇背逆神,但仍然決心順從神,這才是最寶貴的地方。因為自由亦帶來責任,所以享受自由也就有潛在的危機。但這自由給人更大的空間,使人有別於萬物。
最後,讓我以大女兒參加舞會的自由為例,加以說明。我的大女兒在讀中學的最後一年時,有一天對我們說,她要參加同學們舉辦的舞會。我們的家規一向不鼓勵孩子參加舞會。但因為她快要從中學畢業了,若是日後離家上大學,她每晚參加舞會,我們不知情也不能阻止,所以我們便允許了她。
那天晚上,我們夫婦二人感到有點擔心,就坐在客廳等她回來,殊不知她很早就回來了。我們感到稀奇,就問她為甚麼回來得這麼早?她說:「我到了舞會的地方,心想還是不要跳,但同學看見我不跳,以為我有事,就輪流來陪我說話。我感到不好意思,所以便寧可早點走了。」感謝主,這是她自由選擇的結果。
後來她進大學,離開我們獨立生活。完成第一年的課程後,她回來作見證說,她以前的信仰是父母親的信仰,因為她一生下來便沒有機會選擇,必須跟隨我們到教會。但是在大學的環境裏,受到各方面的衝擊,讓她再次作出選擇。如今的信仰,是她自己的信仰,不再是父母親給她的了。這是自由意志帶來的寶貴選擇。
如果神真的將人誤用自由的機會挪走,人確實不會犯罪,但也沒有了選擇的自由,便與機械人沒有兩樣,失去了人之所以為人的最尊貴特質。



寶座前的心曲

世上千千萬萬蒙基督救贖的人,從其心靈深處發出「靈籟」來回應那無限的慈愛,就是眾聖徒的祈禱。他們在歷世歷代以來,嚐受父神萬般恩惠,各有特殊經歷,以無限的繽紛向祂獻呈心聲。本書採集各代聖徒的祈禱,如同一串串的珍珠寶石,集成神的寶座。


「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不能淹沒。」

雅歌書並非論述一對不知天高地厚的男女,只知憧景著羅曼蒂克的愛情。他們明白在婚愛的過程中,會有「眾水」與「大水」的困難與危艱。聖經學者 Hugh Thomas Kerr 指出:「雅歌書中的一對男女沒有對愛情作出不切實際的幻想;相反地,他們的愛是幾經艱苦、排除萬難才贏取得來的。」(Interpreter‘s Bible, Vol. V, 147)
神話小說的結論:「白馬王子與美麗公主從此樂也融融地過餘下的一生」不能應用於現實的生活裡。婚姻生活不會是風平浪靜,無災病、無苦痛的人間天堂。
在每個婚愛的關係裡,都必須乘坐幾艘不同的船:「友誼的船」(friendship)、「定情的船」(courtship),最後是「困難的船」(hardship)。
請問:當驚濤駭浪打擊著你們婚愛的小船時,你們是否仍能藉著同心的付出、堅毅的經營去同舟共濟、排難向前?濃情蜜意的愛固然是好,仍需要配合排難解困的愛。
有一次看報章的報導說,一對夫婦所乘坐的船在南中國海翻沈了,幾經艱苦,最後被獲救。記者後來訪問作丈夫的當時的心境。他說當時他既恐懼、又開心。恐懼:當然是因為怕沒有人會前來營救,又加上海中有鯊魚出沒,隨時都會沒命。那麼為甚麼會開心呢?因為他說他的妻子許久以來沒有這樣緊緊地擁抱著他。
真愛是排難的!不少時候在渡過難關之後,婚愛的關係會更上一層樓!因此,不要害怕或逃避困境的來臨,要在困境中用真愛的力量去勇闖。
有一首情歌這樣說:
我倆情如白雪,永遠不染塵,
謠傳常常是惡毒,不必心驚震,
你看見雲花飄時,我這裡雪落更深,
願望兩地情,更加信任,
原來真心愛未泯。寒梅仍能傲雪,你更加勝別人…
沒有人只希望得到一份三分鐘熱度的愛,每對夫婦都盼望能白頭偕老,婚愛經得起考驗。請問:你們夫婦能否「寒梅傲雪」?關鍵不單在於夫婦二人彼此的付出,這只是平面的愛;更在乎能否靠 神的恩典,支取真愛的力量,切實遵守在聖壇前所立的誓約。


信徒將來在天上是否可以彼此相認?又親屬的關係仍會被保存嗎?

不少信徒在親友離世時,特別關注他們將來在天上能否再相見。這個實際的問題可從三兩方面來回答。
一. 信徒在天上是可以彼此相認的
聖經給予我們多方面的論據:

A. 彼得在變像山上認得摩西與以利亞
當摩西與以利亞與主耶穌出現在變像山上的時候,彼得立時可以呼叫他們的名字(太十七4)。雖然聖經沒有記述他用甚麼方法辨認,但有一事可以確定:以利亞與摩西仍具有一些與他們生前身份相稱的特質、代表性與影響力。

B. 在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中,他們死後仍知道對方是誰
在耶穌所講述的比喻中,財主死後不單認出拉撒路,更知道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路十六23)。他怎會知道的呢?相信人在死後仍帶有某些特質可以被辨認。財主更掂念著他五個未信主的兄弟(路十六28),證明他仍有自我意識。
當然,比喻不能用來斷定信仰的條款。然而我們可以說:耶穌用這比喻反映當時人對死後情況的信念,而這些信念沒有直接與聖經其他教導相違。

C. 主耶穌復活後曾多次顯現
主耶穌復活後曾多次在不同場合中讓人看見,有一次甚至顯現給五百多人看(林前十五6)。
若然主耶穌的復活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信徒將來復活的身體必會與祂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這榮耀的身體雖仍是血肉之驅(人可以摸祂),仍帶有生前的特質(人可以認得祂),但卻是不能朽壞、不會衰殘的驅體(祂可以穿牆而入,不受限制)。

D. 保羅以主再來作為信徒得安慰的論據
保羅時代的帖撒羅尼迦信徒,他們在親友離世後十分哀傷,因為擔心不能與他們再相見。因此,保羅特別囑咐他們說:「那些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帖前四15-18)假若親友在天上不能知道對方是誰,就不能產生安慰的效用了!

二. 然而,信徒將來相認的情況將會超越地上的關係
雖然上述的經文顯示信徒在天上將會彼此相認,但聖經亦說明在天上的關係已超越在地上的關係。在永恆的家鄉裡,一切都會得到更新:「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一切都更新了。」(啟二十一4-5上)這種更新的情況最少包括三個層面:

A. 身體得到更新
我們將會得著榮耀的身體 – 是無殘缺的、完美的、不受肉身限制的身體。因此,信徒在天上將不需要戴眼鏡、不再有假牙、不再會生病。

B. 關係得到更新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撒都該人有一次來見耶穌(太二十二23-33),他們先用引述一個假設的情況:有一個家庭有七個兄弟,大哥婚後無子而死。按舊約律法規定,弟弟當娶嫂夫人為妻,為哥哥立後。然而第一個弟弟娶嫂夫人後,沒有生育就死了。如此類推,到第六個弟弟都沒有為哥哥立後,他們全部死了。撒都該人問說:「當復活的時候,她是這七個人中那一個的妻子呢?」(太二十二28)
主耶穌的回答值得注意,祂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二十二30)主耶穌的意思是當復活的日子,這七個兄弟與這女仕的關係已經完全不同,因為在天上再沒有婚娶的關係了!
其實這樣的安排乃出於神的美意。試想一位男仕在第一任太太離世後再娶另一女仕為妻,而他與這兩位妻子的關係都十分恩愛。試問在天上當她遇見這兩位「妻子」的時候,當如何相認呢?在地上我們因為受時空限制,兩段關係在不同時段發生,因此沒有問題。但在天上不再受時空限制,這雙重關係又當如何共存呢?
這又帶出另一個問題:在天上我們還會記得生前的事嗎?

C. 記憶亦會更新
聖經說在新天新地裡再沒有眼淚、悲哀、哭號與疼痛(啟廿一4)。若是不再有眼淚,那麼,若是還記得生前種種的痛苦,或記得親友正在地獄受苦,又豈能不落淚呢?因此,我相信我們的記憶亦會被更新,地上使人憂傷的事都不會再出現在腦海裡了!神不允許人將地上不完美經歷帶到天上,因此,祂設計了一個完美、被更新的世界讓我們永遠居住。
然而,我們不能說將來所有的事情都忘記了。因為若是全數都不記得,信徒又如何在基督臺前交帳呢(林後五10)?另外,啟示錄記述那些在祭壇下的靈魂,他們又求神為他們伸甚麼冤呢(啟六9-10)?不信主的人在白色大寶座前,如何為自己生前所作的負責任呢(啟二十12)?因此,一個人在復活之後,無論是信主的或是不信主的,他們仍然會記得生前所作的事。
到底是記得還是不記得呢?最能調和上列兩組經文的結論是:信徒在永恆的國度裡,記憶將會更新:有些事情記得,但有些事情不會記得。致於實際的情況將會怎樣,保羅告訴我們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糢糊不清,到那時要面對面了(完全清楚)!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