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如死之堅強
猶太人的智慧語錄中有一則描述世上十二項堅硬的東西。先是石頭 (1),但鐵可以削石 (2);鐵遇火 (3) 會鎔解;火遇水 (4) 會熄滅;水被蒸發成氣 (5);氣被風 (6) 吹散;但風無法將人 (7) 吹走;然而人常為恐懼 (8) 所困;酒 (9) 能驅逐恐懼;睡眠 (10) 可以消除酒意;死亡 (11) 比睡眠更為持久;但是死亡也敵不過愛情 (12) 的力量。
其實,這段話主要的意思是用其他東西來襯托出最後一句:「死亡雖然堅強,卻無法勝過愛情的力量!」若是將兩者作出比較,愛情比死亡更為堅強。
唐佑之牧師對「愛如死之堅強」這句話有以下的解說:「死亡是無法掩飾的、無法逃避的,愛又好似墳墓那樣頑強,無可抗拒。」當死亡先生前來叩門的時候,沒有人可以逃避或抵禦,它的來臨是一項不能改變的事實。對於一個有愛心的人,沒有甚麼事物可以難阻他;他不軟弱、不懼怕、亦不後退。
既然愛情是堅強的,為甚麼今日許多的婚姻關係是那麼脆弱呢?為甚麼在有些擁有良好愛情基礎的婚姻,在時間的沖擊之下,最終面臨破裂呢?其中當然有眾多不同原因,但相信主要是忽略使真愛堅強的一項重要原素 – 委身(commitment)。
當一男一女在婚禮的聖壇前「互託終身」之後,婚姻就是一項神聖永恆的盟約。婚姻不單具有羅曼蒂克的浪漫,它同時是一項決志,決定一生一世去愛神所預備的配偶。愛情不是一種買賣,只以「利益」為出發點,在無利可圖的情況下就會放棄不幹。婚姻亦不是一項遊戲,只满足自己的興趣與歡愉,但當厭倦的時候就說:「不玩了!」
真愛是彼此以身相許,在神面前立志從一而終,這樣的委身有多項的好處。首先它使雙方都有安全感,在穩定與互相信任的環境裡學習成長。其次是當遇見第三者要介入的時候,可以堅決說「不」,不須多作考慮。最後它可以培植責任感,不以「利益」或「個人喜好」來作評估是否要繼續愛對方的標準,因為對神的委身,所以願意承擔責任,面對困難。
在中國以前以男性主導的社會中,女姓在婚姻關係上是身處弱勢的,因此許多母親在女兒成長的過程中,不忘耳提面命她們在結婚時,必須要爭取一紙婚書,以作日後的保障。提防丈夫有外遇要鬧離婚時,可以爭取贍養費、子女的撫育權,以及部份的財產等。
其實一紙婚書又豈可確保婚姻的健全?只是在離異時可以得到一些補償罷了。能確保婚姻關係持久的,是彼此之間的發自於愛的委身。
不少人認為這種委身是失去自由,會被關在婚姻的牢獄中成為「囚犯」。然而要婚約堅固,又要自由毫無約束,真是魚與熊掌,二者不能兼得!
在歐洲(Netherlands)有一城鎮裡曾流行一種風俗。一對新婚夫婦會從房子的一道門進去,這道門就就被封閉不會再被使用,直到夫婦中有一人去世,他們會將死去配偶的身體從這道門運出來。
這是很好的實物教材,說明婚姻是恆久的,沒有任何事物可以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