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研经法」这方法容易掌握吗?

学习一种新方法都不会是容易的。特別是在开始的时候,有口诀要记,有原则要掌握等。例如学中文打字,虽然有不同的输入法,以適入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切入点,但每种输入法都必须熟记口诀,而且更要经常练习才能纯熟运用。

这个时代是快餐文化的时代 – 学甚么事物都要简易快速,能花最少时间去达到最佳的效果。但「快餐」比较適合於赶时间之用,若经常吃快餐,不单不能得到所需的营养,更失去了品嚐食物美味的享受。
其实这世上並没有免费的午餐,要学会一种技能,非一朝一夕可以达成。正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十分耕耘,就有十分的收获。
「十步研经法」不是一种隨手拈来,一下子就能熟练掌握的方法。但它亦不是难学的方法。
要有甚么样的条件才可以学得好呢?简单来说,要具备一颗爱慕主话语的心,然后一种鍥而不捨的精神。意思是要立定心志,无论如何都要学会它,再加上多方练习,让自己浸在方法里,自然会得心应手。正所谓:「熟能生巧」是也。
盼望藉著日后的篇幅,循序渐进地带领弟兄姊妹掌握这方法。在走过一,两遍之后,能启发你对这方法有「阿哈」的突破。


基督徒死后是先去乐园,然后才去天堂吗?

耶穌被钉十字架时,对身旁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了」(路 二十三43),有些人根据这节经文,主张基督徒死后先去乐园,待主再来,信徒经过基督台前的审判,身体得荣,灵魂与更新了的身体相结合,才进入天堂。基督徒死后与主再来之间,的確有一个居间之境(intermediate state), 但是细节如何,殊难掌握。
保罗描述他自己被提到第三层天的经歷时,也用「乐园」来说明那个地方。经文是:「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林后十二2),以及「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隱祕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林后十二4)。保罗在第2节与第4节如此靠近的两节,描述同一个经歷,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第三层天(the third heaven )就是保罗所说的乐园。那么,保罗所讲的乐园与耶穌所讲的乐园是同一个乐园吗?第三层天与天堂是不是同一个地方?
要解答以上的问题,必须先瞭解耶穌对十字架旁的强盗所说的「乐园」,究竟何所指?我们一方面要看「乐园」一词在旧约中的用法,另一方面也要看新约及犹太传统对「乐园」的解释。
根据七十士译本,旧约中「乐园」(希腊文paradeisos)一词出现在传道书二5、雅歌四13-16及尼希米记二8,但均未翻译成乐园,而是翻译成园囿或园林,因为这词的希腊文原意就是指花园或公园。七十士译本也用同样的希腊字来翻译伊甸园(参创二8),因此,路二十三43及林后十二4的乐园似乎与伊甸园遥遥相称,说明信徒將来永远的居所,好像创世纪中令人无比愉悦的伊甸园一般。然而,这些资料都无法圆满地用来解释耶穌对十字架旁的盗贼所说的「乐园」。
在新约中,「乐园」(希腊文paradeisos)总共出现了三次。除了上面所说的路二十三43及林后十二4两处经文之外,另一处经文是:「圣灵向眾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將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启二7)启示录所说的乐园显然与末世有关,与耶穌所说的「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了」(路二十三43)虽然在时间上有过去(路加福音的歷史)与未来(启示录的末世)之不同,但也可能是指向同一个地方。
我们若用林后十二4来解释路二十三43,虽然符合比较经文的解经原则(不同经文讲的是同一件事),但仍然稍嫌薄弱。我们需要一些歷史背景的解释。原来犹太人认为乐园是义人死后的去处。(参The Nelson Study Bible (Thomas Nelson, Inc., 1997), p.1750)路加福音十六章19至31节记载耶穌的话,当中说 討饭的拉撒路死后被天使带去放亚伯拉罕的怀里,那个场景可能是暗指义人死后去的乐园。同理,在路二十三43中,耶穌所讲的乐园也较可能是指向犹太人所认为的义人死后去的地方。因为当时耶穌所面向的听眾是犹太人,这种解释比较合乎情理。
综合来看,使徒保罗与约翰受圣灵感动,把犹太人所认为的义人死后去的地方,与耶穌所说的信徒死后所去之处画上等號,是可以被接受的,因为耶穌的信徒已经因信称义了。因此,新约三处经文所讲的乐园应该都是指向同一个地方,也就是在保罗所曾去过的第三层天。那三层天是哪三层天呢?
第一层天是指地球之上的大气层。「要有雀鸟飞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创一20)的「天空」,即是第一层天。第二层天是指日、月、星球,广阔的穹苍。大卫所写下的「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並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诗八3),应当就是这第二层天。第三层天就是神居住之所在。
说明了乐园与三层天的背景之后, 还有一件事必须加以澄清, 亦即在第三层天中, 是否有一个地方叫做天堂?
「天堂」这词在和合本新约圣经中,只出现两次(来九24和彼前三22)。这两处经文的译词「天堂」,与和合本新约圣经其他各处所翻译为「天」的 原文ouranos完全相同。不知为甚么,和合本的译者在这两处的经文要借用佛教的名词「天堂」。所以,保罗所说的「第三层天」应当就是希伯来书和彼得前书所说的「天堂」。在第三层天中,不太可能另外有一个地方叫做天堂。
既然乐园就是第三层天,而第三层天就是天堂,所以乐园就是天堂。如此看来,主张「信徒先去乐园,主再来后才去天堂」的说法似乎不能成立。


我怎能相信圣经是可信的呢?

圣经中有那么多看来矛盾的地方,我怎能相信它是可信的呢?
faq-a我曾强调,圣经是神默示的圣言,是毫无错误的。但为甚么有人从圣经中找到那么多看似矛盾的地方?我们应该怎样回应呢?

让我从三方面来回应。第一,圣经不是一本科学教科书,但圣经所记述有关科学的资料都是准確的。自从有人类歷史以来,人对天上的群星就有一种特別的嚮往,也许是因为天上的星传述著一种说不出的奥祕,让歷世歷代的人都充满好奇,不断地研究与观赏。我们晚上出去看夜空,也会有一种很特別的感受,所以,有人会研究天象、占星等,而中国人的占星又跟外国人的不一样。星星实在可以使人著迷。
以前的人,凭著自己的理解,去数算天上有多少颗星星。曾有人认为,能被人肉眼看见的星星大概有4000颗。埃及人多利买 (Ptolemy) 说,天上能看见的星星有1056颗。另有一个名叫开普勒(Johannes Kepler) 的人指出,他能数的只有1005颗。再有一位叫布拉赫(Tycho Brahe) 的说,是777颗。不同的人从地球不同的角落,会数出不同的数目,而且连个位数都能数算出来!
以前的人不知道有银河系、太阳系,没有今日种种天文学的知识,只凭著肉眼观察到的天象,就以为我们所见的天空就像是个天花板,掛著一些星星;又认为地是平的,下面由四头巨大的猛兽顶著,牠们打个喷嚏就会地震。古代的人这一类千奇百怪的理论多的是,因此也有不同的人数算出天上星星的数目。我们要瞭解,那是因为在科学不太昌明的时代,人们没有现今的天文学知识,便以为星星彷彿是掛在天花板上,有固定的数目。
但圣经的作者怎样说呢?天上的星有多少?能不能数?他们都异口同声说,天上的星是不能计算的。
耶利米告诉我们:「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边的尘沙也不能斗量。」(耶三十三22)此外,神应许亚伯拉罕,他的后裔要多如天上的星、海边的沙。若按照当时的人的观念,星星的数目大约只有四千,那么亚伯拉罕的后裔就只有四千吗?按照古人的观念,实在不大可能写出「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人凭著肉眼,能知道天上的星是不能数算的吗?若不是出於神的默示,圣经的作者实在难以有这样的结论。
再看哥林多前书十五章41节,保罗说:「日有日的荣光,月有月的荣光,星有星的荣光;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別。」(“One star different from another star in glory.”) 从前的人怎么知道星星各有自己所发的光辉?保罗的意思是说,每一颗星都不一样,荣光亦不一样。这样的观点,在当时的人来说实在是匪夷所思的;但从现今天文学的角度就可以瞭解,每颗星都有它特別的身分(identity),是可以辨认的,一看就知道!
所以,圣经虽然不是一本科学教科书,但圣经所记述有关科学的资料都是准確的。
第二,圣经常採用一些「现象用语」。首先,举「日出日落」一语为例,有人说:「『日出日落』这说法並不准確!」我们得明白,圣经常会使用一些现象用语(phenomenal language)。若说这种讲法不符合事实,那为甚么现代人也同样说「日出日落」呢?因为这只是一种表达的方式,表达我们所看见的现象。
诗人说:「它〔太阳〕从天这边出来,绕到天那边」(诗十九6),也是现象用语。传道书一章5节的「日出日落」,也是现象用语。圣经是用普通人能明白的用语(现象用语)写成的。「日出日落」其实是指太阳运行的轨跡与路线,航海的人或须按天象计算时间的人,也约定俗成地接受了这描述的方式,根本无须用科学方法来鑑定和检视这说法,否则就会失去一般语言的功能与意义了。
举一个例子便可以说明这一点。有一次,夫妻二人在夜间谈话,丈夫说了一句「夜半三更」,妻子回应说「夜半三更」这讲法是错误的,夜半其实只有两更半,不是三更。二人就吵了起来。丈夫说,这是一直以来的说法;妻子说,一直以来的说法是错误的说法。丈夫说大家明白就好了;但妻子说,这说法与事实不符,要改正过来。最后爭到面红耳热,丈夫看爭不过妻子,就举起拳头作打妻状。妻子见事態严重,就大声喊著说:「救命啊,有人夜半三更要打人啊!」丈夫收回拳头说:「原来你是赞成我的说法的,为甚么不早说?」
其次,举「天有柱」为例与大家谈谈。天有没有柱子呢?约伯记二十六章11节说:「天的柱子因祂(神)的斥责震动惊奇」,有人因此质疑说:「天哪有柱子呢?」那么,这节经文是否与科学的观点互相衝突呢?
是的!天確实是没有柱子的。不过,诗人看到群山高入云霄,穹苍覆盖大地,为群山所托住,就好像天有柱子一样。它可以是一种现象用语,或诗意的象徵性用语。就如中国人说:「天圆地方」,这也是一种从现象出发,按人的感官认识而作出的描述;即使现代人知道天不是圆的,地也不是方的,也无须將它矫正过来。因为这些都与科学无关,纯粹是一种修辞学的用法,不必矫枉过正呢。
第三,圣经中的「衝突记述」,往往是从不同角度报道所致。譬如说,马太记述耶穌出耶利哥城时,遇见两个瞎子(太二十29-34),马可却写下「有一个討饭的瞎子,是底买的儿子巴底买,坐在路旁」(可十46),另外,路加说:「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瞎子坐在路旁討饭」(路十八35-43)。关於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马太和马可都说是耶穌「出耶利哥」的时候,但路加却说是「將近耶利哥」;马太说是两个瞎子,马可和路加都说只有一个。到底是出耶利哥还是將近耶利哥?是两个瞎子还是一个?
原来,很多时候我们报道一件事,会从不同的角度去描述。就如现场確实有两个瞎子,因此便有报道说是「两个瞎子」,但两个瞎子之中只有其中一人求耶穌帮助,故另一个报道便只集中在这位求耶穌帮助的瞎子身上。这样的例子,在今日的生活中依然俯拾皆是。比如你跟別人说,某天你在香港碰到赖牧师正在和陈弟兄一起吃饭,畅谈聚旧;但另一位弟兄谈及同一件事时则说,他见到赖牧师在餐馆里,和两位朋友相聚並一起吃葡国餐。到底赖牧师是跟陈弟兄一起,还是跟两个朋友在一起?他们是在吃饭还是吃葡国餐?其实两个人的描述都是正確的,只不过角度不同而已!
至於到底是进耶利哥还是出耶利哥的问题,就更有意思了。原来耶穌时代的耶利哥城,有新城和旧城之別,一个叫旧耶利哥,一个叫新耶利哥,二城中间有一条马路將两者连贯起来。世界上有许多地方或城镇,也有新城、旧城或新镇、旧镇之別,因此並不稀奇。而今日的耶利哥,只有昔日的新耶利哥城,旧耶利哥城早已成为废墟了。
因此,马太和马可的记载,很可能是指耶穌出了旧耶利哥,进入新耶利哥,或相反是从新城进入旧城,所以两个福音书记载耶穌是出城,而路加则记载祂是靠近耶利哥。至於这位瞎子,他很可能是在两个城区中间的马路上遇到耶穌!这样,三卷福音书的描述不但无矛盾,而且反映出当时耶利哥城真实的情况。事实上,圣经中有不少报道,也是从不同角度出发所作的记述,並非矛盾。
  让我以马克吐温的一句话作结。他曾说:「圣经中我不能理解的地方,不会令我感到不安;那些我能理解的,才令我感到不安。」马克吐温的意思是,那些我们不能理解的圣经难题,不会真正构成甚么困扰我们的问题;但那些我们已经理解的,心中就理应有一种道德的责任感,將它实行出来,应用在生活中。


「圣言资源中心香港分会」成立感恩会分享

「圣言资源中心香港分会」能成立,使我十分兴奋,心中充满了热切的期待和负担,又非常感谢各位主內的牧长与同道,在过去和现在对这事工的支持。
虽然香港已有不少机构,但在「圣言」开办香港分会的过程中,一些同工鼓励我:香港是个自由的城市,多一个这方面的机构,是多一份刺激,也多一种角度,帮助信徒爱慕神的话、研读神的话。
「圣言」的异象是帮助弟兄姊妹回归圣经,按圣经的正意来生活和事奉。华人教会在后现代的衝击下,必须持定神无误的话语,作为生活与事奉的基础。后现代是一个反权威的时代,是一个注重感官、摒弃真理的时代,我们更加要扎根於神的话语上,以此为不变的根基。另一方面,华人教会必须把神活泼而有动力的圣言,在生活中落实,这样才能在知识与实践上取得平衡。
「圣言」在香港设立分会,也因为看见这地区一些需要: 香港一些小型的教会,因事奉人手短缺,在信徒培育、主日学师资及同工配搭上很需要外来的支援;而大教会的教牧同工往往十分忙碌,要兼顾教会中各样行政、牧养、事务、探访、关怀等,对信徒培育的事工虽然有心,却腾不出时间去做,故此也需要外来的帮助。「圣言」盼能在香港服侍教会,能成为他们的支援。
「圣言」的使命宣言,正是要配合华人教会,藉讲座、训练与出版,到世界各地从事信徒培育、领袖训练、宣教事奉等。我深切盼望「十步释经法」这查经法能培育一些回归圣经,按圣经正意来事奉、生活的人,尤其在教会中参与事奉的信徒领袖及同工。而承担讲道职事的同工,也能找到方法,扎实地传讲神的话
我们立会信念是「致力实践,建基圣言」。也就是说,我们不单鼓励信徒读经、解经,也注重在生活中实践,SAGOS所代表的,就是Sound Application Grounded on Scriptures。基於这异象和信念,2004年1月我们在美国成立圣言资源中心,之后一直蒙神带领、引导。过去七年多,看到神信实的供应。不少「圣言之友」是我以往没接触过的,直到我开始了「圣言」的工作,他们不时像天使般前来帮助我们。让我对神的信实、对肢体的爱心,有了更深的体会。
我是在香港出生与长大的,对香港有一份情。在九七年之前,我每年向所牧养的教会取数星期的假期回港做训练工作。因为当时不知香港九七后如何,而我心繫香江,故把握机会常常回港训练弟兄姊妹。
到近年,我经常传讲一篇信息: 飞越洪涛,鼓励弟兄姊妹脱离安乐窝。但最近再传讲这篇信息时,感到是对自己讲的: 父神也要我脱离自己的安乐窝。我的个性原本並不擅长做开荒工作,不喜欢跳出框框做拓展方面的事工;对我来说,美国是我的安乐窝,驾轻就熟,在舒適的范围內做適合自己的事,感到很满足。然而,在两年前,我在香港见到一个大型的宣传广告牌,上面这样写:“Asia Base, China Focus, Global Connect"(可译为:立足亚洲,放眼中国,迈向全球),当时我深受触动,感到这是很多宣教机构应有的异象;由那时开始,萌生了回到香港设立「圣言」的念头。经过两年的祷告、筹备,清楚神的呼召和託付之后,我感到要再一次伸展自己,挑战极限。
感谢神,祂赐下一些支持我们的董事,与我们一起同工。「圣言」香港分会的免税申请,在今年七月已获通过,10月23日举行成立典礼后,我们怀著战兢又感恩的心,正式开展圣言在香港的事工。
圣言中心有一个网站:www.sagos.org ,当中载有主题文章、信仰精义、问题解答、出版资源、每月代祷、最新消息,还有Facebook可以点击「讚好」 (Like) 等。最后,欢迎你做「圣言」的伙伴,然后藉著代祷、奉献,教会协办讲座,一同参加「圣言」主办的讲座,支持我们的圣工。
(附註:在成立感恩会中,我介绍了「圣言」的事工及课程,包括:十步释经法训练、释经讲道讲座、出版事工、圣地考察团、宣教事工等,详情请登入www.sagos.org瀏览「圣言资源中心」简介。)


用属灵伟人的祷文学习祈祷(四)

(接续上文)
我们曾討论过用圣经简短经文的「箭祷」,將祷告送到神的宝座前。而属灵伟人的祷文中亦有不少能用的祷文,可以作为另类的「箭祷」使用。
兹搜集一些合用的,並且繙译让弟兄姊妺使用。
一.
主啊,求您赐我寧静,接受那些我不能改变的事情;
赐我勇气,去改变那些我能改变的;
並赐我智慧,知道如何分辨。
–Reinhold Niebuhr
二.
主啊!助我遵行您意,如行我意;
使您实行我意,如行您意。
–奥古斯丁
三.
亲爱的主啊,让我常活在您的爱中。
四.
主啊,感谢您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
五.
每当我想到您的时候,我心中就充满新的信心与希望。
六.
求在我的耳中,微声呼叫说:「我就在这里!」
七.
主啊,您扶持我直到现今,
求您继续带领前面的路。
–George Appleton
八.
主啊!当我作事不周时,助我愿意改过自身。
当我事事顺利时,使我能与人和睦共处。
–Pauline H. Peters
九.
求您使我面对困难而不受惊嚇,为得以迎见这一刻而献上感恩。
求您使我得著神的帮助,立志成为问题的解决者,不要沦为问题的本身。
十.
在这世上我只能活一次,
若有任何可作在別人身上的好事,或任何仁慈的行动,
求您让我立时去作。
不要迟延、不推卸责任,
因为我將不会再走此一趟。
十一.
求您救我脱离使我行事愚莽的刚烈脾气,
同时亦救我免陷於冰冷的、不愿行动的平静。
十二.
天父啊,让我倒空自己,使您充满我。
–Glen Clark
十三.
主啊,若您要我今日离开世界,愿您的旨意成就!
因为我已经准备好了。
–Billy Bray
十四.
主啊,只要拥有您那属天的、永恆的应许,
今世的问题就比较容易承当了。
十五.
主啊,我不求更安舒的人生,但求您使我更坚强。
十六.
主啊,求使我不要认为可以离开您,而独自生存。
–John Donne
十七.
主啊,求您改造这世界 – 就先从我开始!
十八.
求您成就公义与正直的事,不是成就我心所想望的事。
–Menander
十九.
主啊,求您让我活著能有用,不白佔土地。
–Bishop Stratford
二十.
圣灵啊,让您透过我而思想,
直到您的意念,成为我的意念。
–Amy Carmichael
二十一.
主啊,让我明白:
您不会容许任何事情临到我,是您与我不能一起承担的。
二十二.
主啊,模造我成为合您心意的人。
–Brother Lawrence
二十三.
我的主,我的神啊!
无论这世界发出何种声音,求您使我只满足於聆听您的声音,
–General Charles George Gordon
二十四.
神啊!
求您使我与你有紧密的结连。
让我的…
每一个行动,是一首诗篇;
每一顿饭食,是一次圣餐;
每一间室房,是一座圣所;
每一丝意念,是一则祷文。
–F. B. Meyer


我如何才能正確理解「三位一体」?

对於一些刚信主或正在慕道的朋友,他们对某些基督教教义有时会有摸不著头脑之感。「三位一体」(Trinity)正是其中之一。既是「三位」,又怎能「一体」呢?这不太能配合人平常头脑的思维过程。
我们必须承认,这课题是超过人思维所能理解、数学所能推算、逻辑所能分析的。因此,它是「只应天上有」、「不吃人间烟火」的教义。而且,要明白「三位一体」的教义,人必须先像摩西那样在何烈山下脱鞋,因为所站的是圣地(出三5)。
一. 定义
新约学者布如斯 (F. F. Bruce) 指出:「『三位一体』一词虽然没有出现在圣经里,却是新约圣经神学的结晶。」它最能表达圣经对三而一之神本质的奥祕。这奥祕可以用四句话来说明: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是神;但只有一位神。就是这么简单,却又是那么难懂──这正是此教义中吊诡性特质的所在。
雷歷博士 (C. C. Ryrie) 引用华菲德 (B. B. Warfield) 对三位一体作出简单的定义:「只有一位独有的真神,但在神本体的独一性里面有三位同为永存而又同等的位格,祂们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在必存上却是有別的。」(《基础神学》,页65-66)
二. 圣经根据
圣经中没有一卷书或一章或一段討论「三位一体」,这教义乃根据圣经整体的教导而作出的综合分析。
圣经清楚指出只有一位神(申六4;亚十四9;林前八4-6;弗四3-6),除祂以外,没有別的神(出二十3)。申命记著名的「示玛篇」(“Shema”)强调神的独一性,它是犹太人信仰的基础,排除多神论与泛神论的可能性。
然而,圣经亦多处指出这位独一真神有三种不同位格的彰显。
其一,圣经中常以三一神为救恩与福气的源头(太二十八19;林前十二4-6;林后十三14;弗二18,四4-6五18;帖后二13;提后一3;来二3上,六4上,九14,十29;彼前一2,二3;犹20;启一4)。
举「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二十八19)为例,这节经文的原文指出三个不同的位格:「这父」、「这子」与「这灵」,却用单数的「名」描述。一般来说,若是三位就应该用复数的「名」才对(英文会在名词后面加‘s’ ),用单数的「名」来综合称呼圣父、圣子、圣灵,是不合乎语法的。这表明神是「三位一名」的神。
其二, 耶穌被称为神(赛九6;约一1、18 [原文作独生神, Eternal God],十30,二十2;罗九5;帖后一12;多二13;提前三16;来一8;约壹五20;犹24)。
举约翰福音十章30节「我与父原为一」为例,奥古斯丁曾说:「耶穌並没有说:『我就是父』或『我与父是同一位』,祂却说:『我与父同为(are)一』。请听:一方面是单数的『一』,另一方面是复数的『同为』(are)。从这两个字来看,主说『一』,要將你从亚流(Arius)主义中救拔出来;祂又说『同为』,要使你从撒伯流(Sabellius)的错谬中得著释放。」换句话说,奥古斯丁认为约翰在经文中採用独特的用词与安排,为要指出耶穌与天父在本质上虽是同等,在实质上却具有不同的位格。
其三,圣灵被称为神(徒五3-5;林后三17),而且圣经描述他有人格的表现,不只是一种影响力而已。
1. 他讲话(徒十三2)
2. 他禁止人作某事(徒十六6)
3. 他作见证(罗八16)
4. 他定意不作某事(徒十五28)
5. 他会忧伤(弗四30)
6. 他会受拒绝(帖前五19)
7. 褻瀆圣灵的人不得赦免(太十二31)
8. 他是保惠师(约十四16)
三. 各种试图解释这教义的比方
有人曾经试图用不同的比方来解释三位一体的真理,比如:
1. 鸡蛋中的蛋壳、蛋白与蛋黄。但我们不能称「蛋壳」是鸡蛋,也不能称 「蛋白」或「蛋黄」是鸡蛋,它们不能单独存在而构成一整体,必定要將三项加起来,才成为鸡蛋。奥古斯丁用一棵树的根、干与枝来形容三位一体,论据同样有缺点。然而,父神是神,耶穌是神,圣灵亦是神,他们可以同时是神,但只有一位神。
2. 太阳的光、热、能的三种表现。但太阳光不等於太阳,所发出来的热不等於太阳,大阳能亦不等於太阳。
3. 水的三种形態:蒸气、水与冰。然而,这三种形態不能同时出现。亚他那修 (Athanasius) 则用泉源、河流与小溪作比方。
4. 一个人同时是父亲,是基督徒,是公民。同一个人虽然在不同时候可扮演不同的角色,然而这只是在关係上的分別,不是实质上的分別。若某人的儿子离世了,这人的「父亲」角色就不復存在。
由此可见,世上的比方甚难解释三位一体的道理,曾有人说:「所有对三位一体的说明,都说明一件事:三位一体的教义是不可能用世上的事物去说明清楚的。」(“All the illustrations that illustrate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 illustrate one thing: that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 cannot be illustrated.”)如果人能用人间的事物去解释三位一体的教义,那么,三位一体就是属於地上而不是属於天上的了。
这课题在教会歷史中有数不清的討论。公元325年的尼西亚会议,肯定了基督的神性;公元381年的君士坦丁堡会议则肯定了圣灵的神性。然而,虽然大公议会已有了定案,歷世歷代的信徒对「三位一体」教义仍有不能理解的地方。我们得用信心去接受圣经所提供的教导。
四. 神体一位论与三神论的极端
对「三位一体」教义的理解,有时会產生两种极端的取向:一方面是「神体一位论」(Unitarianism),而另一方面是「三神论」(Tritheism)。
神体一位论是「基督教异端神学理论,相信神只有一位,否认耶穌基督与圣灵的神性和三位一体教义」(参《基督教圣经与神学词典》)。
三神论则相信有三位神,这当然违反了圣经所记述的──神只有一位。这异端不足相信,亦无须討论。
关於神体一位论,稍作补充。在强调神只有一位的时候,会在不知不觉间犯了撒伯流(Sabellius)主义的「模式论」的错谬。「模式论」虽有不同版本,它基本上相信神在不同时代戴上不同的「面具」:在旧约是圣父的面具,在新约初期是圣子的面具,在五旬节后是圣灵的面具。然而,问题是:在耶穌受洗的时候,圣父、圣子、圣灵三位同时出现,又当怎样解释呢﹖只有一位,要同时戴三个面具是不可能的。其实,上面所提述的「水」有三种形態、鸡蛋有三种元素等比方,都或多或少具有「模式论」的取向,不可不提防。
五. 三位一体对教义与生活的重要性
1. 使我们对所信仰的真神有更深切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不是以人为本,乃是以神为本,是基於神的启示而来的。
2. 神不是单独存在,乃是三而一的真神,因此圣父、圣子与圣灵从亙古到永远有美好的生命交流(God exits in a blessed communion)。这样,可以瞭解约翰为甚么说「神就是爱」(约壹四7-8)。
3. 从救赎的意义看,倘若神只有一位,在神人之间便没有中保,没有救赎。若耶穌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祂就不能救赎我们,因为祂与你我一样都带有罪性。再者,若耶穌只是人,神让耶穌为人受苦、受死,那就对耶穌不公平了。惟有耶穌同时是真神又是真人,才能解决神公义与慈爱的问题。



用属灵伟人的祷文学习祈祷(三)

(接续上文)
二. 如何运用属灵伟人的祷文
阅读属灵伟人的祷文,与阅读灵修小品不大相同。阅读灵修小品,读者可从其中吸取属灵的教训,心灵被提升到神的面前,然后作出立志或回应。
当然,阅读祷文亦有同样的功用,但不单只停留在这个阶段。其实每篇祷文都是祷告的实践,不是理论的阐释,它们反映出信徒在属灵追求的各种挣扎与突破,让读的人能感同身受,產生共鸣。因此,每次阅读祷文之后,必须藉著这些祷告的范本,按著自己的需要,用祷告的行动来与神对话,才能达到最佳的效益。
我建议採取下面两项进路。
A. 朗声诵读作为自己的祈祷
一个较为简单的方法是將祷文读出,让自己完全投入在作者祷告的意境中。因为作者所面对的问题,许多时候正是我们所面对的;他们所经歷的挣扎,正是我们所经歷的。在诵读完毕后可以说:「主啊!这正是我的情况,正代表著我的心声!」然后加上自己结束的感受,再说:「奉主名求,阿门!」
B. 消化后用自己的话语送到神面前
较为理想的方法是將祷文再三阅读,经过消化后將內容印在心中,然后用自己的言词来向神祈祷。
以上两个进路,可按祷文內容的性质,读者当时的心境或时间是否充裕等因素来作出衡量与取捨。但无论如何,只要用心使用,都可以带出实际的效用。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將使我感动的祷文输入在电脑中,在输入时再三阅读,然后將祷文繙译成为中文。在初稿繙译完毕后,我会用它来作为自己的祷告。最后,再回来修改译文,存放在电脑中。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使用电脑,或熟习中文打字。但各人可按自己的喜好或习惯,將祷文写在书本里或重抄一遍等,只要能帮助使祷告生活更充实,並留下灵程追求的痕跡,都是明智之举。
习题:请细心阅读下面 John Baillie 的认罪祷文,並运用上文所提供的方法到神面前祈祷。
「鉴察人心肺腑的主啊!在您面前,人心都是赤露敞开的。
求您禁止我企图將我今日手所作的、心所想的、或口所说的事物,在您面前隱藏。
求您让我毫不隱瞒地向您承认我隱而未现、不为人知的过犯。我既然不怕羞耻地犯上了,求您使我亦不怕羞耻地承认。
您在所作的事上都充满怜悯,我愿心存谦卑、带著忧伤,求您赦免我所犯的罪:
我心里经常存有低下与不洁的思想
我说话漫不经心,急躁衝动,我不能自约
我的表现与行事使人绊跌
我错失良机;我忘恩负义;我不求进取、我拖延误事…
求您使我在以后的日子,让您的圣灵更多管治我的心,
使我胜过这些罪恶,以及其他的过犯。阿门!」
–John Baillie, A Diary of Private Prayers, 23
(待续)


怎样可以遵照圣经的原则来从商?

我是经商的,怎可以遵照圣经的原则来从商?这个衝突妨碍我成为基督徒,如何处理?
faq-a我们向未信主的朋友传福音时,他们提出不信主的原因经常就如问题中所示。当然,有些是出於推搪,隨便找个藉口应付我们;但对於那些真的被这问题困扰的,我们可提供甚么方法和答案呢?
提问者没说明圣经原则怎样与从商衝突,笔者猜测他可能惯常以狡诈手段从商,所以有此困惑。事实上,其他拒绝信主的类似原因包括:
「我捨不得现今相熟的猪朋狗友,故不可能信耶穌。」
「我有赌癮,故未准备好跟你去礼拜堂。」
「我未准备好放弃瀏览色情网页的习惯,所以不该信主。」
「若信了耶穌就不能继续与现今黑道的男朋友在一起,我寧可不信。」
…………
若要分析这些未信主的朋友所提出的原因,他们基本信念是:
(一) 他认识到他的生活行为未能符合圣经的要求;
(二) 他知道一旦成为基督徒以后,他的言行要与信徒所领受的恩相称;
(三) 因此,他要先行改正他那不符合圣经的行为及戒除他的坏习惯,才会尝试信耶穌。
从以上第(一)及第(二)两点来看,我们庆幸这些福音朋友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又知道圣经的教训及神对他们的要求,而他们所未能瞭解的和体会的是神福音的大能。但单是看见自己行为与圣经要求有出入是不足够的,他们要进一步承认神的尺码,承认所有与圣经不符的行为和习惯都是罪,得罪了神,故当受处分。这叫人知罪的一步是圣灵的工作,基督徒只可向福音朋友解释清楚,为他们祷告。
至於第(三)点,若一个人能靠自己改善自己的弱点,又可以藉著自己的克己自制来改变行为,他何须信耶穌?自己能解决问题,当然就不需要耶穌吧。他们要明白福音的本义就是:人不能靠自己改变自己的行为、个性和习惯,必须靠耶穌的死和復活来摆脱罪的挟制 (bondage)和胜过试探。上了赌癮的,要承认罪,信耶穌,並靠內住的圣灵除掉他对赌的兴趣。他只要勤於读经,常常亲近主,让属灵生命茁壮起来,他就能体验到神改变生命的大能,或迟或早脱离赌癮。因此,福音並非靠赖做(去礼拜堂等)或不做(戒掉坏习惯、放弃奸诈等)些甚么而得到,它是藉著相信(或接受)神已为我们所做到的。
另一方面,当未信主的朋友提出这些推搪原因时,我们信主的都有需要在神面前检討:第一,我们有否强调基督徒的良善品格过於神的改变能力?前者注目於人的身上,后者注目於神的身上。强调人(基督徒)的好行为会有风险:当领袖跌倒,跟从他的也会跌倒。但若强调神的大能,那就迫使我们每天依靠祂。
第二,我们是否容让他人(包括了信与未信的)有得罪神的权利?那就是当別人知道了神的尺码而故意违反时,我们不再要求他须要符合某些律例,不再给他指责……。相反地,该当容让他们真诚(authentic),让圣灵在他內心自由工作,让他亲身经歷神的看顾和责备。
第三,未信主的朋友当然不能体验到神的能力,但我们办事和事奉的態度有否让他们看到神在人心和事工中的大能?今日教会採用了很多世俗处事的方法和原则,这些方法和原则本身无可厚非,但一旦我们依靠它们过於神,我们就失去见证神的大能,使未信主的无从看到神的大能。
未信主的朋友不单要知道神改变人心的大能,他们也要见到这大能在信徒和教会中彰显出来,才能心悦诚服,归向真神。


「嫉恨如阴间之残忍」f

以前看这节经文有点不理解:在一本描述真挚爱情的一卷书中,竟然会出现「嫉恨」、「阴间」与「残忍」等似乎是负面的字眼?为甚么呢?
其实,「嫉恨」一词在这里是採正面的意义,並非用来形容反面的情绪。神曾被描述为「嫉妒」的神(出廿5:「忌邪」与「嫉妒」同);祂的名是「忌邪者」(出卅四14);並且祂的灵是「恋爱以至嫉妒」的灵(雅四5)。意思是神对人的爱具有强烈的佔有性,在这种立约的关係中,绝对不容让有別的神明从中介入。
夫妇之间同样是一种立约的关係,它要求的是全人投入的爱。这种爱不能与第三者分享。因此,在夫妇关係中有时会產生某程度的「醋意」,这是绝对正常的。因此当配偶问你说:「昨晚到那里去了?」你当然可以认为她/他在追问你的行踪,不给你自由。然而从这句话可以知道两件事:她/他昨晚正想念著你;而且他重视你们二人之间的关係。
这种嫉恨的爱如同「阴间之残忍」,表明它是「固执」与「不能隨便」;新国际译本译为「不妥协」(unyielding)。这句话的意思是:真爱对所爱的人具备一种专注、从一而终与忠贞到底的特质。
从这项特质会引发出一个相关的问题:「男女之间可能有纯友情(或说柏拉图式的爱情 [platonic love])存在吗?
从客观的理念上来说,我相信是可能的!不过友情与爱情之间的界线很难划分。因此与异性交往要特別小心,特別是已婚的人。因为真爱的佔有性特別强烈,就是你真的用「柏拉图式的友情」与异性交往,会让你的配偶感受到很大的威胁。而且当你的定力不够,又爱到浓时,將会產生不可收拾的局面。因此千万不要在悬崖边跳舞,纸难包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