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人吗?

追求要做一个人见人爱的人,合乎圣经的教导吗?
faq-a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想做一个人见人爱,得眾多朋友认同与羡慕的人。试问有谁会愿意做一个神憎鬼厌的人呢?无论是在家中、在朋友圈子里,或在工作岗位上,我们都盼望能给別人留下正面和良好的印象,因为別人对我们的看法和评价,对我们都十分重要。
一般来说,要追求「人见人爱」可包括三方面:与生俱来的样貌 (属外表的),与人相处的艺术 (属技能的),以及属灵生命的见证 (属內在的) 。
现代的男士们,一般都十分注重英俊的外表,而女士们则注重美丽的容貌。因此,不少人竭尽所能,要使自己有一个「人见人爱」的外表包装。但与生俱来的美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若自己容貌不佳,当怎么办?千万不要为无法改变的事实而感到难过。须知道,外表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圣经说:「艷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箴三十一30),它终有一天会过去。
学习与人相处的艺术可以补外表容貌的不足。曾有一个人际关係的讲座这样介绍:「本讲座为你分析:使別人喜欢你的素质、如何阅读別人的行为、如何与不同性格和性別的人相处、如何与难相处的人相处等,帮助你一步一步踏上人见人爱的台阶。」这些皆属於学做人的技巧与方法,是否有帮助呢?当然有!因此要好好学习。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追求內在的属灵生命,和品格上的美德。当一个人內心充满神的爱,自然会活出美好见证(太五16),结出圣灵果子(加五22-23),用生命的香气与魅力去吸引人(林后二14)。
耶穌在这方面留下美好的榜样。他在十二岁时,「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二52)。耶穌虽然是神,却同时是如假包换的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在知识方面(智慧)、身体方面(身量)、灵性方面(神喜爱的心)与社交方面(人喜爱的心)都渐趋成熟。我们要学效耶穌,要得神与人的喜爱。
以下是一些学习的建议。当然,品格居先,技能为次。
1. 要常常喜乐(帖前五16)。由心里发出的喜乐,自然会在脸上流露,所展露的笑容得人喜爱。若经常带著苦瓜脸孔,会令人退避三舍。
2. 眾人以为美的事,多留心去作;若是能行,当尽力追求与人和睦(罗十二17-18)。
3. 无论在人前或在人后,多说讚赏人、造就人的好话(弗四29)。
4. 儘量牢记別人的名字,见面时作亲切的问候,让人感到你重视他/她,进而拉近彼此的距离。
5. 爱人不可虚假(罗十二9),要用真诚的爱去对待人、关心人、帮助人。
6. 学习聆听,禁止多言,因为言多必失(箴十19)。
总言之,一个人若不自我中心,却经常提升情绪商数(EQ),既懂天道又懂人道,他/她自然会使別人喜欢亲近。虽然如此,要真正达到人见人爱,甚至长期如是,那是不可能的事。
活在世上,若只用「人见人爱」作为人生的目標,未免有本末倒置之嫌。这样做会將人生的主控权 (钥匙) 交在別人手中,让別人来主宰或断定你的幸福;一旦得不到同辈或朋友的认同与喜爱,你就会感到苦恼,甚至会认为没有活下去的意义。而且,若追求「人见人爱」,你有时会在有意或无意间成为一个隨波逐流、面面俱圆的人。因为不想得罪人,就会圆滑一下而牺牲真理。
彼得‧杜拉克 (Peter Drucker) 是领袖学的权威学者,他指出作领袖不一定能人见人爱,或是万眾景仰。这话值得深思。
在旧约圣经里有两位可算是比较完美的人(因圣经没有记述他们有甚么瑕疵),一位是约瑟,另一位是但以理。他们都有美好的灵性与德行,但仍有人不喜欢他们。约瑟在拒绝主人之妻的引诱后,遭她诬蔑而被下在监里。但以理因行为正直而被同事陷害,被丟在狮子坑中。他们都有美好的见证,却不能得到別人的认同,为甚么呢?因为在这墮落的世界里,有太多罪人、怪人与无理的恶人,因此每个人不一定能人见人爱。
以耶穌为例,他在十二岁至三十岁期间,虽然神与人喜爱他的心都一同增长,但最后他並没有达到人见人爱的境界。耶穌出来传道之后,因为他不徇私,不为权慾所动,不与当时的权贵勾结,却坚守真理立场,所以最终成为眾矢之的,被攻击,被遗弃,被钉在十字架上。耶穌没有追求要做一个人见人爱的人,却刻意要做一个忠於託付的人。
因此,基督徒最重要的是追求做一个有立场、有见地、討神喜悦,又忠於使命的人。至於是否人见人爱,且让主来带领和决定好了,我们只管將这事完全交託在祂手中。